文章來源于:中國礦業報,原文鏈接:湖北省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治理有章可循,出臺自然恢復技術規范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湖北省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自然恢復技術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加快推進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恢復治理。
《規范》全面貫徹落實“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提升礦山生態系統恢復力為核心,尊重生態系統演替規律,增強礦山自我調節、自我修復功能,加速修復進程、提升修復效能,為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自然恢復提供科學指導和規范依據。
《規范》分為8個主要章節和3個附錄,對全省歷史遺留礦山自然恢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適用條件、實施程序、管理機制、項目實施、驗收認定、工作責任等事項進行明確。尤其是自然恢復的5個適用條件、4項實施程序、3項評價指標等關鍵核心內容科學合理、切合實際、明確具體、簡便易行,既全面貫徹“自然恢復為主”的基本方針,又從技術和操作層面作出明確規范。同時,還從驗收認定及工作責任等方面保證修復效果,確保《規范》具有科學性、規范性、創新性和可操作性。
據悉,該《規范》是國內首個關于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自然恢復的地方性標準,填補了目前礦山自然恢復方面的制度空白,是湖北破解礦山恢復治理難題、完善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制度的又一次探索和實踐創新。 (何晨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