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筆者應邀參加了一個阿富汗問題戰略研討高端閉門會議。會上,不同專業的各界專家從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宗教等各個角度發表了真知灼見,讓筆者對阿富汗的過去、現在和將來有了更充分的認識,獲益良多。筆者作為一名礦業法律界的代表,面對多位各界權威專家,抱著學習的態度參會,僅就阿富汗礦業投資法律風險闡述了一些自己的觀點,現予分享,供各界批評指正。
一、阿富汗前途未卜,投資風險巨大。
公開信息顯示:阿富汗前副總統自封總統投入戰斗、眾多阿富汗民眾奔向邊境、新聞發言人宣布未來的政權將政教合一、人體炸彈襲擊喀布爾機場致多人傷亡、多地進行小規模游行等等,這一切說明,阿富汗人心未定、國家前途未卜。美國國內對阿富汗撤軍意見不一,將來是否重返阿富汗尚不確定,俄羅斯、巴基斯坦、印度、伊朗等鄰國是否介入并未明朗,伊斯蘭國家和歐洲態度不一,土耳其、卡塔爾躍躍欲試。筆者認為,從投資角度分析,政局不穩期間投資雖有獲取暴利的可能性,但各種不確定性和前途未卜的確定性決定著短期內在阿富汗投資如同用生命賭博,風險巨大。
二、阿富汗礦產資源數據不詳,網上信息不可偏信。
網傳:“據阿富汗政府估測,本國礦產資源價值超過3萬億美元,目前,該國已發現1400多處礦藏,包括鐵、鉻、銅、鉛、鋅、鎳、鋰、稀土、鈹、金、銀、白金、鈀、滑石、大理石、重晶石、煤、鈾、寶石、石油和天然氣等。” 又傳:“美國駐留阿富汗期間,美地質勘探局參與勘測了當地的礦產資源,發現至少有價值約1萬億美元的礦產。” 還傳:“前蘇聯的地質、礦產專家也悄無聲息的做起了勘探專業工作。”筆者認為,阿富汗歷經30多年戰亂,并無技術、精力、時間進行礦產資源勘查,因此,網傳阿富汗政府估測一說可能屬實,但僅是估測,并無真實的勘查數據支持。前蘇聯和美國是否進行過詳查或勘探亦無證據支持,如果僅是地質普查,未打鉆詳查或勘探,則準確度極低、極不可信。
百度百科顯示:阿富汗探明銅金屬總量1133萬噸,相當于我國2020年銅金屬一年總需求量1499萬噸的76%;探明煤儲量約7300萬噸,相當于我國2020年一年煤產量39億噸的2%。也就是說,阿富汗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過小,即使探明儲量增加10倍,對我國巨量的礦產資源需求來說,也并沒有吸引力。
三、中國礦業走出去是必然趨勢,但在阿富汗礦業投資并無比較優勢。
《全球礦業發展報告2019》顯示:“2018 年,中國能源總產量占全球19%、鐵礦石占11%、銅占7%、鋁土礦占21%,能源總消費量占全球24%、鋼鐵占49%、銅占53%、鋁占56%,石油進口量占全球16%、天然氣占13%、鐵礦石占64%、銅礦占56%、鋁土礦占76%。”這說明我國是礦產資源產能大國和消費大國,并且總消費量遠大于總產量,其中對外依存度超過50%的礦種多達20多個。顯然,在西部大開發、“十四五”規劃、雙循環經濟、加大實體經濟支持力度等大背景下,我國礦產資源需求總量仍會持續加大,國內產能很難迅速提升,對外依存度仍會增加,我國礦業走出去是必然趨勢。
但阿富汗是一個飽經戰火、基礎設施落后、百廢待興、礦產勘查工作程度極低、民族矛盾眾多、宗教色彩濃重、毒品泛濫、恐怖組織出沒的貧窮國家,與其他亞洲鄰國、非洲等國家相比,并沒有礦業投資的比較優勢。
四、阿富汗重建亟需礦產資源,但礦業投資面臨種種風險。
下一步,阿富汗政權一旦穩定,必然啟動重建工作。重建雖然需要大量礦產品,但阿富汗政府并沒有足夠的資金、精力和實力支持大范圍礦產資源開發。短期內若在阿富汗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就地銷售會面臨無人買單的風險。
阿富汗作為內陸國家,沒有港口,工業、農業、林業、水利、電力、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均無基礎,礦產資源開發后除黃金可以空運之外,其他礦產品只能通過公路運輸。而我國與阿富汗之間最短運距超過1000公里且中間多山無路,短時間難以建成公路或鐵路,礦業投資面臨探采選冶設備和礦產品運輸無路可走的風險;面臨開采成本、選礦成本、冶煉成本、運輸成本巨大、難以盈利的風險;且隨時面臨空襲、恐怖事件、綁架人質等生命安全風險;還必須面臨短時間內礦產品難以運回國內的風險。
五、阿富汗是歷經戰火的馬蜂窩和火藥筒,建議慎入是非之地。
從1973年至1979年,前蘇聯在阿富汗先后發動了3次政變,隨后前蘇聯對阿富汗出兵,最終于1989年初撤離。2001年美國及北約“聯軍”出兵阿富汗,直至2021年8月31日撤出。阿富汗在斷續48年的動蕩蹂躪之中,各種勢力和矛盾交織,阿富汗這個所謂的亞洲地緣中心已經淪為亞洲的馬蜂窩和火藥筒。前蘇聯和美國雖然離開了阿富汗,但他們留下的戰爭痕跡和追隨者依在,恐怖組織和毒品犯罪的根源依在,宗教信仰、意識形態依在,各國的博弈和窺視依在。古人云:“久利之事勿為,眾爭之地勿往”。礦業投資本來就風險巨大,若到是非之地進行礦業投資,必然險上加險。
六、阿富汗重建需要各方援助,我國援助地質勘查反比礦業投資更切實際。
如前所述,阿富汗重建亟需大量礦產品,根據阿富汗當前經濟現狀,進口礦產品不具有可行性。開發礦產資源是阿富汗重建的必然選擇。而開發礦產資源的前提是查明哪里有具有開采價值的礦產資源,這就需要專業的勘查隊伍進行礦產勘查。在阿富汗支付勘查費用能力尚待觀察的今天,我國不如伸出援助之手,利用我國勘查技術優勢,幫助阿富汗找到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讓公益先行,在勘查期間等待阿富汗政局穩定,從而選擇礦業投資的時機。這樣既不失機會又避免背上發國難財的罵名,也許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法言礦語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礦產資源法律事務部主任曹旭升律師作為資深礦業律師和國學愛好者,一直致力于用國學理念化解礦業糾紛,并不斷地為礦業當事人提供增值和延伸服務。本公眾號即通過宣揚礦業正能量,達到化人益礦的目的。京師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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