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將《礦產資源法(修改)》列入初次審議的法律案之中。在我國2021年12月將礦產安全上升為國家安全的背景下,《礦產資源法》的修改備受關注,今日刊登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自然資源戰略發展研究院自然資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礦產資源法律事務部主任曹旭升的文章,希望引起各界對《礦產資源法》修改的更多關注和討論。若有礦法建議請發給13911774811

1950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業暫行條例》通過;1951年4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業暫行條例細則》發布;1986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頒布實施;1996年8月29日,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進行了修正;2009年8月27日,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進行了程序性修改。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推進以及依法治國的全面落實,現行《礦產資源法》已經不適應礦業發展,修改礦法成為當務之急。
2020年2月3日,自然資源部向國務院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送審稿)》,2020年2月20日,司法部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后,于2022年1月13日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修改稿)》,再次征求各方意見。
現在社會各界對礦法修改意見中的礦產資源保護優先、礦業收費、礦業壓覆、礦業退出等方面意見眾多,爭議巨大,礦法修改阻力重重。主要原因是各界對我國礦業的重要性、產業定位、發展方向等認識不一。建議正確認識礦業的重要性,積極推進礦法的修改,保障我國礦產安全。
一、礦業對我國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貢獻巨大
1950年2月17日,毛主席題寫“開發礦業”;1950年8月25日,李四光牽頭成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1952年改建為地質部)。“地質工作搞不好,一馬擋路,萬馬不能前行”,老一輩中央領導的清醒認識和正確決策,開辟了建國初期的礦業發展之路,支撐著我國工業從無到有再到“兩彈一星”,改變了我國一窮二白的面貌。
1978年12月改革開放后,礦業為我國持續提供了95%的能源、80%的工業原材料、70%的農業生產資料。
1993年11月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后,礦產品的穩定供應鞏固了我國的經濟基礎。
2001年12月我國加入WTO后,礦產能源作為工業的糧食和血液,保障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
2021年7月1日建黨百年,我國實現了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這些巨大成績的取得,離不開我國礦業做出的巨大貢獻,這應當得到我國國家層面的肯定。
二、我國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離不開礦業
我國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是到新中國成立百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也就是我國要實現從大國邁向強國的中國夢,這就要求工業、農業、服務業全面發展,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文化、社會、生態齊頭并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而實現這一奮斗目標需要足夠的礦產品供應作為支撐。
現在我國礦產品總產能、總消耗、總進口均位列全球第一,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礦產品總需求仍有持續小幅上升的空間。我國城市化步伐的向前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構建,都需要礦產品的穩定供應。面對全球疫情、俄烏沖突、中美博弈、科技革命、軍事競爭、百年未有大變局,都需要足夠的礦產品保障我國經濟的正常運轉。因此,我國若想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離不開礦業。
三、將礦業列入第一產業才能切實保障礦產安全
《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的通知》(國統字[2003]14號)規定,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第二產業是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第三產業是指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包括地質勘查業)。也就是我國將探礦業列為第三產業,將采礦業列為第二產業,人為的將探礦業和采礦業分開管理。而聯合國制定的產業分類《國際標準行業分類ISO-4.01版》中,將農業和礦業(包括探礦和采礦)均劃歸為第一產業。
我國列入第一產業的農、林、牧、漁業和礦業一樣,都是依靠自然力形成的基礎產業,都關乎我們的衣、食、住、行。現在世界各國普遍將礦業劃歸為第一產業,我國也應當參照國際慣例,將礦業列入第一產業。
將礦業列為第一產業,有利于我國礦業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第一、探礦業和采礦業將不再分屬兩個產業,便于統一管理;第二、礦業作為工業糧食和血液,將會如農業一樣得到普遍重視,不再談礦色變;第三、礦業會倍受珍惜和保護,我國的礦產安全更能得到切實保障。
四、我國應當支持地勘行業查明礦產資源家底
礦產資源是自然資源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關于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注的重點。礦產資源有沒有、在哪里、有多少、什么樣、價值多少都是未知數,需要通過地質勘查利用各種技術方法才能探明。而地質勘查是只投入、無收益、高風險的科學探索類公益活動,探到礦會讓國家的礦產資源家底更殷實,礦產資源未被探明,相當于將肉埋在飯里,礦產資源家底就摸不清,就無法展現我國的資產實力,就無法宏觀調控,就容易受制于礦業大國或國際礦業巨頭,就無法對沖國際礦產品價格的異常波動。
1981年,美國第一口頁巖氣井壓裂成功,大大提升了美國能源的自給率,從而引發全球范圍內的頁巖氣革命。2012年,俄羅斯宣布在西伯利亞發現可供全球持續開采3000年的超級鉆石礦,由此引發全球鉆石價格的波動。這兩大事件說明,查明礦產資源家底對一個國家的重要性。
現在,我國鈮、鋯、鉑族等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超過98%;鈷、鈾、鎳、鐵礦石等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超過80%;鉻、鋰、石油、銅、錳、鋁等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在50%以上。預計2030年我國40種主要礦產資源中,保障程度非常嚴峻的有石油、鐵、錳、鉻、銅、鎳、鈷、金、鈹、鋯、鈮、金剛石、銻、硼等14種。
全球疫情、美國戰略礦產倡議、蘇伊士橫船事件、俄烏戰爭等警示我國,全球隨時面臨礦產品供需失衡、關鍵礦種隨時會被卡脖子、對外進口之路難以保障、各種不確定因素隨時會發生。這就要求我國必須加大公益找礦力度、帶動社會資本、支持勘查行業查明礦產資源家底。唯有這樣,才能將礦產資源的飯碗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對沖國家礦產品價格的異常波動,才能避免受制于礦業大國或國際礦業巨頭。
五、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可以和諧共生
我國的綠色礦山、智能礦山、雙碳礦山、礦山公園建設,正在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礦業發展新模式。盲目開發、無序開采、粗放管理的礦業發展模式,經過一輪輪資源整合和優勝劣汰,正在成為歷史。
云崗礦、東灘煤礦、鳳城油田、普光氣田、鞍鋼集團、大冶鐵礦、凡口鉛鋅礦、錫鐵山鉛鋅礦、棲霞山鉛鋅礦、金徽礦業、平果鋁土礦、紫金山金銅礦、焦家金礦、雙江口螢石礦、甕福磷礦、鼎鑫石灰石礦、新開元碎石、上海深坑酒店、首云國家礦山公園、唐山開灤煤礦國家礦山公園、黃石國家礦山公園、阜新海州露天礦國家礦山公園、自然資源部發布的《社會資本參與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案例(第一批)》等等一系列真實案例表明,礦業開發過程中可以同時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后的礦山可以變成綠水青山,開發修復后的綠水青山可以變成金山銀山,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可以和諧共生。
正確認識礦業開發與自然和諧共生,才能在礦業開發過程中“生態優先”,而不是在礦業開發前讓“生態優先”擋住礦業開發之路,才不會以“礦產資源保護”之名阻卻礦業勘查和開采,才不會“礦業妖魔化”、“礦業污名化”、“談礦色變”、“礦山關停一刀切”。
在我國已經將礦產安全上升為國家安全的今天,若想做好礦產資源保障和礦產資源保護工作,若想應對在國外花錢買不到礦的極端情況,必須允許礦業開發與自然和諧共生。
六、保障礦業走出去應當作為我國的長久大計
我國的礦產資源稟賦差,貧礦多、富礦少。
我國是全球最大的礦產資源消費國。2020年,我國有36種礦產消費量位居全球第一,2種礦產消費量位居全球第二;我國消費量占全球比例超過50%的礦產有22 種。
我國是全球最大的礦產資源生產國。2020年,我國有24 種礦產產量位居全球第一,2 種礦產產量位居全球第二;我國產量占全球比例超過50%的礦產有14種。
我國是全球最大的礦產品進口國。2020年,我國有3種礦產對外依存度超過98%;4種礦產對外依存度超過80%,6種礦產對外依存度超過50%。
預測到2035年,我國新能源礦產的需求都將保持快速增長態勢,13 種礦產的需求還有增長空間。
我國的礦產資源不能自給自足,并且這種態勢將長期持續下去,礦業走出去將是我國必須長期面對的現實問題。我國二十年來的礦業走出去實踐告訴我們,礦業走出去并不以我國的意志為轉移。我國礦業走出去舉步維艱,尤其近兩年礦業走出去過程中所遇到的全球疫情、戰爭、政變、政策調整、恐怖事件、反華、環保、匯率、航運、價格等問題,讓我國的礦業走出去驚心動魄、如履薄冰,這給我國礦業走出去能否將礦拿回我國打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同時也讓那些堅持關掉國內礦山到國外去買礦的人,承認了錢不是萬能的。
礦業走出去九死一生,礦業不走出去,我國礦業就不能自給自足,就會被卡脖子,就會受制于礦業大國和國際礦業巨頭。因此,保障我國礦業走出去,應當作為我國的長久大計。
七、修改礦法應當具有全球視野、戰略思維、政治前瞻、發展胸襟
我國《礦產資源法》自1996年修改后,至今長達26年沒有實質性修改,礦業實踐、法規政策、司法解釋、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諸多重大調整,已經突破了《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礦產資源法》已經不能適應礦業的新形勢、新情況、新發展。現在礦法正在修改,同意修改的呼聲眾多,但關于如何修改的相對意見更多。
我國礦業不能自給自足是現實問題,礦業走出去并不順利是現實問題,國際礦產品定價權掌握在礦業大國和國際礦業巨頭手中也是現實問題,我國礦業開發受到各種質疑和各種限制更是現實問題。
建議本次礦法修改,應當正確認識礦業的重要性、還原礦業的第一產業地位、支持地勘行業查明礦產資源家底、承認礦業開發可以與自然和諧共生、保障我國礦業走出去。應當站位高遠,用全球視野審視我國礦業現狀,用戰略思維布局我國礦業發展,用政治前瞻繪制我國礦業宏圖,用發展胸襟保障我國礦業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這樣才能加快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修改進度,才能把礦法修好,才能切實保障我國的礦產資源安全。
文章來源于公眾號:法言礦語,作者:曹旭升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