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預防和治理耕地土壤污染有哪些具體措施?
解答:
自然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 鐘京濤:
土壤污染是指因人為因素導致某種物質進入陸地表層土壤,引起土壤化學、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影響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眾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針對土壤污染日益嚴重的現象,2018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對包括農用地在內的土壤污染預防和保護、風險管控和修復,以及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具體措施包括:一是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農用地地塊進行重點監測;二是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規劃,完善相關標準和措施,加強農用地農藥、化肥使用指導和使用總量控制,加強農用薄膜使用控制;三是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關標準,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已經建成的,應當限期關閉拆除等。
來源|i自然全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