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7】35號,簡稱35號文)廢與改問題,在行業協會、礦業企業、多位院士、兩會代表和委員、專家、本律師等各界人士的不斷呼吁之下,自然資源部多次與財政部溝通并經批示,財政部已同意對35號文進行修改。自然資源部已委托各個涉礦行業協會和相關機構、企業等測算合理征收比例,35號文的修改文件,呼之欲出,這對中國礦業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
但是,礦業界對35號文的修改,普遍認為:
一、35號文應廢不應改
業界認為:從2020年2月3日自然資源部向國務院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送審稿)第二十四條二款可以看出,自然資源部準備通過修法的方式,將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為礦業權出讓金。根據同時提交的礦法修改說明第三條(五)款,“礦業權出讓金是不同市場主體通過市場機制竟爭性取得本屬國家所有的礦產資源的探礦權、采礦權的成本”。也就是礦法一旦修改成功,礦業權出讓收益將被礦業權出讓金所取代(筆者并不贊同礦業權出讓金這一表述,認為應當叫礦業權出讓款),35號文作為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征收辦法,將在礦法修改后自然廢止。如果按礦法送審稿修改35號文,就變成了《礦業權出讓金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而非《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不倫不類;如果不按礦法送審稿修改35號文,則難以自圓其說。因此,修改35號文進退兩難,只能廢止,不能修改。
二、35號文的廢改不能閉門造車
業界認為:35號文涉及中國礦業的生死存亡,若不廢止或不大改、若不在廢止或大改之前廣泛征求礦業界的意見,則容易重蹈覆轍、閉門造車,最終出臺的修改文件很可能會成為只做微調、不接地氣、不倫不類的應付性文件。如果僅對35號文進行微調,則各界對廢改35號文的一切努力將前功盡棄,中國礦業危機將難以化解。一旦不成熟的35號文修改文件出臺,再想調整,將勢如登天。因此,與其出臺的修改文件修正不了35號文存在的重大問題,還不如廢止或中止35號文,然后從長計議,出臺一個可以替代35號文的法律文件。
三、35號文是一個違法文件
業界認為:35號文是針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征收,由中央出臺改革文件,然后由國務院全文照發并授權國務院所屬兩個部門制定的部際規范性文件。礦業權出讓收益屬一項新的收費制度,根據《立法法》的規定,應當由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之后,才能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所屬部門制定相應的征收辦法。現在的35號文直接從中央文件《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全文照發轉化為國務院文件即29號文,再由29號文授權財政部牽頭和原國土資源部共同制定35號文,中間遺漏制定法律、將這項新收費制度法定的重要一環,致使35號文雖有中央文件支撐,但從法理角度審視,是沒有法律依據的。35號文作為比部門規章還低的規范性文件,直接規定一項新的收費制度,法律位階太低,屬于用部門規范性文件治理礦業,是違法的,是與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要求相悖的。
四、應當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
礦業界還認為:35號文自2017年7月1日實施之后,已經給中國礦業帶來了難以彌補的巨大損失,致使我國的礦產資源安全不再安全,間接威脅到了我國的經濟安全。2020年11月媒體報道的千億礦企爆雷案已經給中國礦業和中國經濟敲響了警鐘,眾多礦企負債率已經接近或突破70%甚至80%的破產臨界點,若不盡快廢止或中止35號文這個典型的“惡法”,眾多礦企將因繳納或補繳礦業權出讓收益,而被動增加負債率,礦企爆雷案將層出不窮,中國礦業將被礦業破產潮摧毀,諸多上下游企業將難逃厄運,由此引發的就業、返貧等連鎖民生問題和眾多社會問題將隨之而來,礦產品國內供應鏈將被打斷,90%能源、80%工業原材料、70%農業生產資料源于礦產資源的我國經濟將受到巨大沖擊,我國以國內大循環為主的雙循環新經濟格局將被打破,因此,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是“六保”“六穩”和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基本保障。
五、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才能對沖國際礦業風險
業界更認為:今年國內砂石價格已經瘋狂,鐵礦石價格正在飆升,二十幾個我國經濟發展急需的礦種對外進口依存度已經突破50%,且呈對外依存度和進口集中度雙雙擴大的態勢。國際礦業巨頭已經虎視眈眈,澳大利亞一國即能左右我國鐵礦石進口價格的現狀很難打破。一旦中國礦業出現問題,如果國際礦業巨頭對我國斷供礦產品,我國經濟將如華為芯片斷供一樣遭受致命打擊;如果國際礦業巨頭借機迅速提高礦產品價格,并全面占領我國礦產品供應市場,我國正在下降的外匯儲備將被迅速吞噬,我國礦業將無出頭之日,我國經濟將受制于國際礦業巨頭。唯有停止征礦業權出讓收益,才能激活社會資本進入礦業,才能調動我國的探采積極性,才能盤活涉礦存量資產,才能對沖國際礦產品價格,才能對沖我國的國際礦業風險。
六、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才能保障國家安全
礦產資源安全比糧食安全更重要。當年的朝鮮因為前蘇聯停止供應石油,先進的現代化農業設備全部成為廢鐵。現在全球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正在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每個公民的衣食住行均離不開礦產資源,我國的工業、農業、軍事均離不開礦產資源。我國一旦失去礦產資源安全,則直接危機經濟安全和軍事安全,間接影響政治安全,國家安全將直接受到威脅。而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已經讓我國礦業進入蕭條期,我國的國家安全已經受到威脅。為了保障我國的國家安全,應當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
為此,業界向中央、向國務院、向財政部、向自然資源部緊急建議如下:
一、建議廢止35號文,如果不便廢止,建議先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
35號文于2017年6月29日出臺之時,正逢我國礦業剛剛走出國際礦業低谷。2017年7月1日實施后,讓元氣大傷的中國礦業再次陷入低谷。35號文實施至今,礦業稅費綜合水平明顯提高,我國礦業探采積極性嚴重受挫,探采投資大幅縮水,礦業權交易市場萎縮,眾多探明儲量的探礦權轉采和采礦權增儲等,因無力繳納巨額礦業權出讓收益而擱置,眾多到期延續的礦業權因無力補交巨額礦業權出讓收益而無法延續。現眾多礦業企業負債率已經持續增加到70%以上。
2020年11月媒體報道的千億礦企爆雷案披露,該千億礦企負債率已經逼近80%。媒體曝光之后,為避免上下游礦企連鎖爆雷,當地政府正在全力救助該千億礦企,已經暫緩向當地礦企催繳礦業權出讓收益。該千億礦企只是我國礦業的一個縮影,若不盡快廢止35號文或不停征礦業權出讓收益,我國眾多礦企隨時面臨爆雷風險,一旦發生連鎖爆雷反應,則如2008年美國兩房事件引發的金融危機一樣無法控制,極易摧毀我國經濟并且引發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后果不堪設想。
千億礦企爆雷案警示我國礦業已經出現危機,建議在決定廢止35號文或修改35號文之前,為避免礦企連鎖爆雷,先立即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
二、建議由國務院制定《礦產資源權益金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或《礦產資源權益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是中央深改小組有關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改革文件,是礦業權出讓、占有、開采、環境治理四個環節如何收費的指導性文件。2017年4月13日,國務院下發29號文,要求“礦業權出讓收益在出讓時一次性確定,以貨幣資金方式支付,可以分期繳納。具體征收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原國土資源部另行制定。”要求“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要牽頭建立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部際協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礦產資源權益金征收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妥善做好新舊政策的過渡銜接。”隨后,財政部根據國務院的授權,牽頭與原國土資源部共同制定并出臺了35號文。時至今日,礦產資源權益金征收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并未制定。
鑒于35號文僅是國務院所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既非部門規章又非行政法規更非法律,現35號文已經給中國礦業造成實質性損害,為避免重蹈覆轍,建議國務院取消授權,直接制定《礦產資源權益金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或《礦產資源權益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三、在國務院出臺新政策之前,建議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促進礦業行業高質量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近幾年基于各種原因關閉眾多砂石礦山,導致我國砂石市場供應緊張,不得不大量進口砂石,砂石價格成倍增長,成為“瘋狂的石頭”,致使我國建筑市場砂石難求、建筑成本增加,由此傳導放大,使百姓腰包縮水。為此,我國如抑制“瘋狂的豬肉”價格一樣,十個部、委、機構于2019年11月4日,聯合發布《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信部聯原〔2019〕239號),抑制砂石價格,但效果并不明顯。為此,十五個部、委、機構于2020年3月25日聯合出臺《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從而穩住了砂石的價格。
現在中國礦業已經遇到了比“豬肉”、“砂石”還要嚴重的問題,解決35號文問題迫在眉睫,多部、委、機構聯合發文鞭長莫及,唯有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當機立斷,聯合發布指導意見,才能力挽狂瀾、救中國礦業于水火之中。
四、建議在《礦產資源法》修改和新政策出臺之前,在各地試點礦業權出讓款如何征收。
35號文的不接地氣,主要原因是出臺之前沒有采納礦業界的反對意見和沒有在出臺之前試點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現在礦法修改送審稿中已經提到礦業權出讓金,為了避免重蹈覆轍,建議在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表決通過之前,盡快試點礦業權出讓金(款)的征收,根據征收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修正相應的條款。
五、建議針對35號文無論出臺什么樣的新政策,都要在出臺新政策之前廣泛征求各界意見。
面對疫情,我國離不開礦產資源;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離不開礦產資源;兌現兩個百年目標,我國離不開礦產資源;實現中國夢,我國離不開礦產資源;礦業走出去,離不開國內礦業的支撐。一個35號文,已經讓中國礦業舉步維艱,如果出臺新的政策,仍然如35號文一樣不接地氣,對中國礦業、中國經濟的打擊將是致命的。我國礦產資源安全已經沒有保障,我國礦產資源安全已經經不起“惡法”的考驗。為此,建議無論針對35號文出臺什么樣的新政策,都要在出臺新政策之前,廣泛征求并采納各界意見。如果沒有廣泛征求并采納各界意見,建議不要輕易發布新政策。
六、建議將礦產資源安全提升到國家安全角度進行特別保護。
我國糧食斷供,還可以生產、可以找到臨時替代品。我國礦產資源斷供,工業將停工停產、暫時無法找到替代品。由此將帶來失業潮,社會問題、經濟問題、軍事問題、政治問題將接踵而來,國家安全將無從保障。現在35號文已經導致中國礦業出現問題,礦產資源可供開采的年限正在縮短,新增產能正在下降,對外依存度正在增加,我國的國家安全正在受到挑戰。建議將礦產資源安全提升到國家安全角度考量,建議立即停止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從而保障我國的國家安全。
文章來源于公眾號:法言礦語